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67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人数:90人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数量:276.80万股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玉禾田”)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92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2名调整为9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予限制性股票 告日总股本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0 人) 276.80 100.00% 1.00%
合计 276.80 100.00% 1.00%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示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92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92名调整为9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的权益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总授予数量不变。
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玉禾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
授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玉禾田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