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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禾田: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2

玉禾田: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1-068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9月1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76.8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3.81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0人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玉禾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9月1日,以23.8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2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680.00万股的1.00%。本激励计划为
一次性授予,不含预留权益。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2人,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票数量(万股)  予限制性股票  告日总股本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2 人)                    276.80        100.00%      1.00%

              合计                      276.80        100.00%      1.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或在授予前离职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3.81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①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①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②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④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4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以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60%。

  注:(1)上述 “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⑤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按照考核得分确定(如个人考核得分为X,当年个人可归属比例为X%);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董事会对满足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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