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 证券简称:玉禾田 公告编号:2020-032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790,640.3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9,254,808.02元,减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9,999,378.61元,截至2019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2,046,069.7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8,247,418.77元。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4,433,726.3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9,793,160.0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9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9,999,378.61 元;
(二) 以公司总股本 138,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2.2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416,800.0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三)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
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二、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