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4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36,725,440.77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598,179.5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3,237,151.38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母公司2022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7,323,715.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3,605,866.85 元,减去 2022 年度公司已实施年度利润分配的金额 28,127,360.00元,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334,752,971.26 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4,762,791.1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54,762,791.1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175,796,000.00 股为基数,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127,36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因此,董事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业绩增长稳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
规模、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让全体股东分享到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
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监事会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报备,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