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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9

中富电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18 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2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提名王昌民先生、王璐女士、王先锋先生、蒋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树艳女士、梁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树艳女士、梁飞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树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昌民先生,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任山东青岛化工学院讲师;
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5 月,在同济大学攻读管理工程硕士学位;1990 年 5 月
至 1998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新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5 月至 1999 年
3 月,就职于华侨兴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
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
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香港慧金董事、中富兴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参股公司银方新材、迈威科技、ECC 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昌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中富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慧金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0.5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蒋卫民为王昌民的配偶的弟弟,除此之外,王昌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王璐女士,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黑龙江省鸡西市第一中学英语教师;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厦门冰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1995 年 5 月
至 1999 年 6 月,任深圳市豪洋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
中富兴业监事;2004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公司销售负责人、副董事长;
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中富兴业监事、睿山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璐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睿山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8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璐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王先锋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任郑州轻工业学院控制系讲师;
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3 月,在中南大学化工系攻读硕士学位;1990 年 3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维用长城电路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中富兴
业管理部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鹤山中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泓锋投资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先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泓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先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蒋卫民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82 年 11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兰州飞控仪器总厂销售处职员;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2 月,历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
2004 年 3 月至今,历任公司设备部、生产部经理、厂长、鹤山中富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聚中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0.46%。董事王昌民为蒋卫民的姐姐的配偶,除此之外,蒋卫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树艳女士,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1985 年 7 月至今,历任青岛科技大学(原青岛化工学院)经管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MPAcc 教
育中心主任。目前兼任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 2 日
开始兼任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树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2、梁飞先生,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助教、讲
师、副教授。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2 月,任教育部科技司项目助管;2005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电子工程学院访问学者。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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