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6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686,202.54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54,011,934.79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为 62,112,120.37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165,182,705.26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为
165,182,705.26 元。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因公司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83,171,217 测
算,本次利润分配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4,951,365.10 元,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24,951,365 股(以上为测算结果,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授权事宜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四、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