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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12 深市 易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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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11 月15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 446 号星展广场1 栋 A 座 401,易天股份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军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66,343,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319%。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65,989,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3 人,代表股份 35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354,1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35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2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7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4%;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40%;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9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3%。

  表决结果:胡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7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9%;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141%;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70%;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89%。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7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9%;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141%;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70%;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89%。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 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333%;反对 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6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7%。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0,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21%;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1%。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88,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3%;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73%;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9%。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8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918%;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84%;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7%。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356%;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86%。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6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