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登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
股本 13,952.1029 万股的 0.22%。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24 元/股。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的人数为 3 人。
4、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8 日。
5、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股份性质为股权激励限售股。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天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龙湖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3、授予价格:8.24 元/股。
4、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共计 3 人,完成授予登
记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 万股。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所示: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类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刘权 财务总监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 7.1429% 0.071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 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 14.2857% 0.1433%
合计(3 人) 30 21.4286% 0.215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注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日起
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40%
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授予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将一并回购注销。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值(Am)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Am)
第一批次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 亿元
第二批次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7.50 亿元
第三批次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9.00 亿元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X=100%
A<Am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21,0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952,102.9 元(含税)。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
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鉴于公司 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