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5 月17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139,521,0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
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952,102.9 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 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521,02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西部工业园第一幢
咨询联系人:陈飞、李嘉颖
咨询电话:0755-27850601
传真电话:0755-297066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