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6 月 10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每股 8.34 元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及数量: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140 万股,其中
授予 3 名激励对象 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76 名激励对象 11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以每股 8.34 元的价格授予 3 名激励对象 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 76 名激励对象 1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5 月 17,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其主要内容如下:
1、授出的权益形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计 140 万股,涉及
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34%。其中,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 3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50%,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
的 21.4286%。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7884%,占本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8.5714%。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79 人。公司拟向 3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总计 3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150%,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
总数的 21.4286%。公司拟向 76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0 万股,约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7884%,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78.5714%。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类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刘权 财务总监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 7.1429% 0.071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 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 14.2857% 0.143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6 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0 78.5714% 0.7884%
合计(79 人) 140 100% 1.0034%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34 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日起算,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票将一并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业绩考核要求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值(Am)及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Am)
第一批次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 亿元
第二批次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7.50 亿元
第三批次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不低于 9.00 亿元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X)
A≥Am X=100%
A<Am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 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 象的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 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等级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100% 80%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额度=可解除限售/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额度。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