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511,68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7,511,68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9,521,029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转增股本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3,875,000 56.60% 35,100,000 78,975,000 56.6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375,000 4.35% 2,700,000 6,075,000 4.35%
首发前限售股 40,500,000 52.25% 32,400,000 72,900,000 52.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636,683 43.40% 26,909,346 60,546,029 43.40%
三、股份总数 77,511,683 100.00% 62,009,346 139,521,029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39,521,029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2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西部工业园第一幢
咨询联系人:陈飞、李嘉颖
咨询电话:0755-27850601
传真电话:0755-2970667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