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812 深市 易天股份


首页 公告 易天股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易天股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5

易天股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9 月 15 日(星
 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

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柴明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1 名,代表股份 52,508,8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3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 名,代表股份
52,508,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42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现场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508,3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88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