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确认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柴明华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及“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 龙湖川先生、刘澄清先生、马小刚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 2019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高军鹏先生所作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19 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
东利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7,511,68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人民
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8,755,841.5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 年度
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 年度审计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公司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方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投票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本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办理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事宜。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相关文件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微组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组半导体”)、深圳市兴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图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及借款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