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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2

易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0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6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38 万
股,并于 2020 年 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价格为 21.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5,894,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9,385,871.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6,508,928.64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9]4803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LCD 和 AMOLED 平板显示器件自            17,734.29            11,734.29
        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2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              9,269.57              6,012.50
          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04.10              3,904.10

 4          补充营运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46,907.96            37,650.89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3.5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
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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