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98,857,048 股增加至 200,173,654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173,65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34,730.8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 80,069,46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80,243,115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173,65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0,173,65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0,243,11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97 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2 02*****758 杜江华
3 02*****911 郭雄志
4 02*****010 罗志敏
5 02*****221 阮佳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 年 6 月 12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通 37,248,562 18.61 14,899,425 52,147,987 19%
股
高管锁定 37,248,562 18.61 14,899,425 52,147,987 19%
股
二、无限售条 162,925,092 81.39 65,170,037 228,095,129 81%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200,173,654 100 80,069,461 280,243,115 10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80,243,115 股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91 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做出相应调整。
3、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和股票
期权的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 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 座 13F
3、咨询联系人:李正平
4、咨询电话:0755-26654881
5、传真电话:0755-29574277
十、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