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杜江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铂科新材”)控 股股东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码投资”)与实际控制人 杜江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人员实施减持计划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要求。
2、控股股东摩码投资、实际控制人杜江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6,748,807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98,789,105 股的 28.55%。其中,摩码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为 52,019,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17%),杜江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729,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上述股东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5,963,672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摩码投资、实际控制人杜江华先生发来的 《关于股份变动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目前总 有限售条件的 无限售条件
(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流通股(股)
摩码投资 控股股东 52,019,771 26.17% - 52,019,771
杜江华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4,729,036 2.38% 3,546,776 1,182,260
合计 56,748,807 28.55% 3,546,776 53,202,031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①根据公司的“四五规划”,公司将在特种材料、粉末成型的战略框架内,探索新型应用产品的可行性,并适时组建新的创业企业,在资金来源方面,公司创始团队及核心员工将适时采用减持股票等筹措资金投入创业企业,以进一步减少创业投资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占用,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完成三五规划全方位布局四五规划战略方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②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持有期间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963,672 股,即
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00%。
4、减持期间与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减持,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摩码投资、实际控制人杜江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摩码投资及杜江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铂科新材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铂科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承诺,若违反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份减持承诺
摩码投资及杜江华承诺:对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存在减持的可能性。若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 1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期间,摩码投资、杜江华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本公司指定账户;自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本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本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公司董事的杜江华进一步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摩码投资及杜江华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披露减持计划股东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故本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披露减持计划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三)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本次披露减持计划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四)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