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铂科新材”)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第三章 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之“第三节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年 3月 15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
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包销。包销基数为 43,000.00 万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方正承销保荐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12,90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方正承销保荐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方正承销保荐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2年3月11日(T日)结束。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现将本次铂科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一、总体情况
铂科转债本次发行43,000.00万元(共计43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2年3月11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铂科转债总计为333,611,300.00元,即3,336,11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58%。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铂科转债总计为96,388,000.00元,即963,8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2.42%,网上中签率为0.000879892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109,545,203,500张,配号总数为10,954,520,350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10954520350。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3月14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22年3月15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铂科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
原股东 3,336,113 3,336,113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9,545,203,500 963,880 0.0008798924%
合 计 109,548,539,613 4,299,993 -
注:《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
额 7 张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承销保荐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铂科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3月9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提 示 性 公 告 》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六、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南头第五工业区 2 栋 3 层 301-306 室
联系人: 阮佳林
联系电话: 0755-26654881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56991830、010-56991832
3、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2 楼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20-66338151、020-66338152
发行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