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84,595,001.37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72,962,425.0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296,242.5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65,666,182.55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
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280,000.0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 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
前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