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铂科
新材[2017]【00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币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14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44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