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227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24.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462.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 4,270.2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91.7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810003 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化项目 15,870.00 15,870.00
2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 10,590.00 10,590.00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0.00 8,3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431.79
合计 44,760.00 44,191.79
注:“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
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的议案》,
此议案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
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拟变更项目的名称 拟投入募集 占总筹资额 变更后拟投入募
资金 的比例 集资金
1 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 15,870.00 35.91% 11,171.00
化项目
2 水下模拟仿真体系应用项目 10,590.00 23.96% 11,244.00
3 水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300.00 18.78% 12,345.00
合计 34,760.00 78.65% 34,760.00
注:“第三代水声信号处理平台研发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 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四) 具体实施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且有保本约定、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000.00 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一)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