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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海讯:关于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国实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5

中科海讯:关于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国实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2-07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国实集团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由各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项目合作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
影响。

    3、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
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情况,亦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7 月 22 日,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海讯”或“公司”)与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海洋试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实集团”)在山东省青岛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在各方书面协商一致被终止前长期有效。各方本着“长期合作、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聚焦国家海洋战略需求,在水下安全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协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2005912957867

    法定代表人:吴立新

    开办资金:20 万元

    举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

    注册日期:2021 年 3 月 16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住    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问海中路 168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发展中心配合实验室承担科技项目的组织策划与实施,从事相关科学研究,负责科研平台的规划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及运行维护,承担实验室人、财、物管理以及综合后勤保障服务等,承担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青岛蓝谷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200MB26566877


    法定代表人:肖焰恒

    开办资金:500 万元

    举办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

    注册日期:2019 年 12 月 09 日

    住    所:山东省青岛市鳌山卫街道青岛蓝谷科技路 1 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蓝谷创新发展提供服务蓝谷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实施;蓝谷产业布局、产业发展规则研究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合作;区域内规划、建设管理及土地管理、储备和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区域内权限范围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驻蓝谷有关机构工作协调指导;政府授权委托事项。

    3、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334043852D

    法定代表人:王深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2 月 17 日

    注册地址:青岛市即墨市凤凰路以西、创业路以南

    主营业务:国实集团作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平台,聚焦海洋信息、海洋装备、海洋能源、海洋生物医药四大领域,逐步建设深蓝渔业、海洋工程装备、蓝色药物、智能超算与大数据四个产业园,布局深海高端仪器、海洋工程装备、海底矿产、深蓝渔业、蓝色药库、海洋大数据、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等八大产业方向;整合科技、市场、资本和政策资源,开展海洋大数据应用、海洋物联网设备生产和销售、海洋新兴能源系统建设、高端渔业及生物医药的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设施设备市场化运营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等业务。

    4、关联关系:公司与前述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战
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最近三年公司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国实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聚焦国家海洋战略需求,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水下安全领域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制造、资本市场等方面的资源,推进相关成果在蓝谷区域的快速转化和产业化。

    2、面向国家重大科研生产需求,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相关研发成果通过中科海讯与国实集团共同开展产业化,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3、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能力,积极探索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新模式,针对水下安全领域重大项目建立快速研发及产业化平台。

    4、充分利用各方人才聚集能力,采用专家聘请、企业导师等多种方式促进科研和技术交流,为相关专业研究生创造产业学习机会,为企业提供研发新生力量。

    (二)合作机制

    1、人员交流:各方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交流,开展科研和技术交流活动。

    2、项目合作:根据合作意向,开展各类科研、适配、成果转化与推广和产业化项目合作。

    3、资源共享:各方按照科研活动、产业化项目具体协议提供实验场地与设
备、科技与市场动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条件。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在海洋水下安全领域的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
影响。

    3、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协议各方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交易对手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由各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项目合作具体事宜。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与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
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与青岛国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蓝谷管理局的更进一步合作。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其他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的情况,亦不存在披露相关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6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44%;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4、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541,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00%(若在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2,361,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 1,180,5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
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平顶山海讯声学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前存在减持的可能。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减持计划事项外,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其他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如未来发生相关持股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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