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 证券简称:中科海讯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47,287.90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
2,259,385.51 元,扣除公司报告期内派发的 2020 年现金股利 3,935,000 元,加上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32,275,256.8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 237,528,159.22 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安排和正常经营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为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18,0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361,000 元(含
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