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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装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华辰装备:华辰装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8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4.68125 元/股调整为 4.58125 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首次授予日,授予 41 名激励对象 19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预留授予日,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89 元/股调整为
7.69 元/股;同意将上述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3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办理 69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2022 年 6 月 17 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

    6、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归属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7.69 元/股调整为4.68125 元/股,尚未归属数量调整为 2,576,000 股。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满足既定目
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即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 110.4 万股作废失效。作废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2 万股。

    7、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4.68125 元/股调整为 4.58125 元/股;同意将首次授予的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0.8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作废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6.32 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办理 136.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案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252,176,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根据《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授予价格

    P=P0-V=4.68125-0.1=4.58125 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252,17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
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程序、调整事由、调整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04 月 23 日
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待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三个归属期后可依法办理相关归属事
宜。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和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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