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8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装备”或“公司”)拟分别调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3,000万元、5,000万元。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为8,000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923万股普通股,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承销。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39,23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8.77元,募集资金总额736,347,1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58,791,831.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555,268.07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28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25,982.82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391.64
合 计 67,755.53
(二)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5,452.00万元,“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总投资额为22,929.0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个项目已投入金额共计4,360.68万元。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经营需要,现拟将调减上述两个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3,000万元、“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5,000万元。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投资,本项目由公司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
新项目投资总额8,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000万元、研发检测等设备投资1,000万元;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该项目若实际投资总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新项目业已取得周市镇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昆周投备案【2022】7号)。
二、新项目的可行性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聚焦公司研发业务,公司拟新增“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并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投资。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增强公司技术实力,与公
水平和产品质量将显著提升,可更好地满足下游行业对于高档数控磨削设备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1)工程技术风险
该风险指项目在获得批准后,从工程设计、建造、完工到试生产等整个建设期内可能发生的风险。具体包括所选生产技术和设备所引发的技术风险、因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施工质量和工期风险以及投资超过预算而发生的超支风险。
(2)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虽然公司在项目变更时已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认为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公司人才储备等情况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从而对公司盈利造成影响。
(3)资源风险
主要是表现为公司人力资源、原材料、能源供给等资源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4)融资风险
该项目在建设期内需要投入较多资金,为保证项目按预计的建设内容和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建设资金必须按时、按量到位,否则将很难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研发水平,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增加自主研发产品的比重,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带来稳定及丰厚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是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质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核查意见。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