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1-031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4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93.00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3日,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193.0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7.8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
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许少军 总经理 8.000 3.433% 0.051%
2 徐彩英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000 4.292% 0.064%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核心骨干(39人) 175.00 75.107% 1.115%
预留 40.000 17.167% 0.255%
合计 233.000 100.000% 1.48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89元/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
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5%。
注:1、“净利润”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价。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
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首次授予日,授予 41 名激励对象 19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预留授予日,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4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 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 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