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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08 深市 久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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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5

久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卓楚光、郭少燕、珠海市横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股份68,6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8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卓楚光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15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2%。

  2、持有公司股份31,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9%)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郭少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9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

  3、持有公司股份5,0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4%)的员工持股平台珠海市横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信量”)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2,172,30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6%。


  股东卓楚光、郭少燕、珠海市横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卓楚光,董事郭少燕、马少星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马锦彬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蒋国庆先生以及公司监事袁乐才先生持有融信量共计75.59%的份额,本次融信量减持股份数量包含上述人员通过融信量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及未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
承诺。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卓楚光、郭少燕、融信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卓楚光                                  68,604,000      42.88

  2  郭少燕                                  31,980,000      19.99

      珠海市横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3                                            5,016,000        3.14
      合伙)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兼总经理卓楚光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7,151,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郭少燕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995,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员工持股平台融信量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172,3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6%(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发行人股东珠海市横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信量”)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马少星、袁乐才、曾本赣、马锦彬、蒋国庆、夏明、李侨承诺:本人通过融信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按照融信量的锁定承诺执行。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发行人控股股东卓楚光,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发行人股东融信量承诺: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下同);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0年5月29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卓楚光、郭少燕承诺: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拟
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转让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于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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