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850,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6585%)的上海烜
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0,395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烜鼎基金”)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伯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持股数量及比例:当前持有公司股份 3,8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658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取得;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
(五)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80,395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烜鼎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烜鼎基金将严格遵守前述规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烜鼎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烜鼎基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