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科技”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断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 1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具体列示如下:
1、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7 月 15 日,你公司收到两笔金额分别为 300 万元、140 万元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分别为 94.63%、44.16%,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才披露《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5.1.6 条、第 8.6.4 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
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函》所指出的问题,已组织相关人员等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针对《监管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讨论和分析,深刻吸取教训,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的履行,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整改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