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4,406,214.6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6,494,804.76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 2020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
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