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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8

天迈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 8 单元郑州天
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建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 2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40,133,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4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39,064,7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74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068,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 人,代表股份 1,88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3%。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4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4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4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12,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7%;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64%;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3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许闽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9,994,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郭建国、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郭田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43,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9%;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李聪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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