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
将补充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按
期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公司董事倪建国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故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为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
作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赵增耀先生、赵蓓女士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分别委托现任独立董事杨森先生在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时代其宣读本人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森先生、马卫东先生、尹维达先生亦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各位独立董事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金闯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3 年度公司主要工作及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和《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深入的自查,在此基础上做出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继续聘任该所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0 票同意,8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金闯先生、吴江先生、杨比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 3 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确认及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各家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批准的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闯先生及施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