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08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资公司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或“公司”)拟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斯迪克”)共同签署《增资协议》,斯迪克和安洁科技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向安斯迪克增资,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安斯迪克注册资本将由 2,4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000 万元人民币。斯迪克拟向安斯迪克增资 1,170 万元,持股比例为 45%,安洁科技拟向安斯迪克增资 1,430 万元,持股比例为 55%。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对外投资行为,未达到第 7.1.2 条和第 7.1.3 条的规定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149933158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7584.377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莉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 8 号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电子绝缘材料、玻璃及塑胶类防护盖板、触控盖板以及电子产品零配件组装;销售:电子零配件、工业胶带、塑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安洁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安洁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7KE59A7K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林磊
6、住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 66 号
7、成立日期:2022 年 3 月 18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0、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12,238,653.28 16,536,807.20
负债合计 631,249.39 93,258.26
净资产 11,607,403.89 16,443,548.94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1-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392,596.11 -1,213,854.95
11、增资前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0 1,080 45% 货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20 1,320 55% 货币
合计 2,400 2,400 100%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苏州安斯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甲方和乙方合称“共同投资人”。
2、增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目标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 万元人民币,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1,320
万元人民币,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55%;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1,080 万元人民
币,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45%。目标公司 2,400 万元人民币出资甲方和乙方应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实缴到位。
此次目标公司增资 2,600 万元人民币,完成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各方此次增资金额及股权占比情况:甲方以货币方式增资 1,430 万元人民币,仍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55%;乙方以货币方式增资 1,170 万元人民币人民币,仍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45%。目标公司 2,600 万元人民币增资款甲
方和乙方应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实缴到位。
3、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实缴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实缴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人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转让后的出资比例取得财产以及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
4、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承诺及/或保证,均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3)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安斯迪克进行增资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拓展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进一步提升安斯迪克的整体资金实力和竞争力,满足安斯迪克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后续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合资公司,风险可控,但安斯迪克的后续发展受政策环境、行业发展情况及投资管理能力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持续提升投资管理能力,积极防范及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