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68,018,328.4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1,872,758.92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23,211,611.39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 859,451,109.5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同时,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在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且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总股本 324,013,40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9,440,804.12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和转增股数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和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需要、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让全体股东分享到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