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2-07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并于 2022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至 2022 年 7 月 12 日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公示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公示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书面异议,无书面反馈记录。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应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