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754,37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8,754,37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90,007,00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更前股数 本次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后
股份类型 金转增股本数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3,071,988 44.69% 31,843,192 84,915,180 44.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5,682,391 55.31% 39,409,435 105,091,826 55.31%
三、股份总数 118,754,379 100.00% 71,252,627 190,007,006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90,007,006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96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3、咨询联系人:吴晓艳、金丹丹
4、咨询电话:0512-53989120
5、咨询传真:0512-53989120
十、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