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12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基险峰先生、华佳明先生、杨比女士、倪建国先生、袁文雄先生、王芸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袁文雄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吴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晓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袁文雄 吴晓艳
联系地址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电话 0512-53989120 0512-53989120
传真 0512-53989120 0512-53989120
电子信箱 yuanwenxiong@sidike.com wuxiaoyan@sidike.com
因任期届满,李国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就职于供应链管理部。截至本公告日,李国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通过苏州市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李国英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同时严格遵守其做出的其他承诺。
李国英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