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0-121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斯迪克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4,750,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8,371,379 股的 46.252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6,118,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49,541,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25%。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91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5,208,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5,208,7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04%。
4、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金闯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金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2《关于选举施蓉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施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3《关于选举高红兵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69,202 票,高红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1,838,041 票。
1.04《关于选举张恒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张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5《关于选举郑志平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郑志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1.06《关于选举吴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541,362 票,吴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0,201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龚菊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龚菊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2.02《关于选举赵增耀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赵增耀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2.03《关于选举赵蓓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赵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陈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票,陈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3.02《关于选举黄天晔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696,002 股,黄天晔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064,841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4,7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41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4,75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18,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航、顾泽皓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