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
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平云广场 B 塔 7
楼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3,831,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3,230,000 股的 74.151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6,66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6%。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4,497,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95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9,33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6,66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72%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831,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股东梁定郊、黄勇、张黎、吴芳、曾俊、袁金涛、海南顶添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赏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谨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南博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赏睿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添赋国际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谨进国际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舜畅国际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风上国际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添蕴国际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为 297,165,907 股,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6,665,200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156,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883%;反对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 32,6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6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00%;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新增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831,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关于选举梁定郊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梁定郊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关于选举黄勇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6%;
黄勇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关于选举吴芳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吴芳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关于选举袁金涛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袁金涛当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6.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关于选举李西沙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李西沙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关于选举王霄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6%;
王霄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关于选举 YAN XUAN 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YAN XUAN 当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7.《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7.01、关于选举周艳琼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4,497,50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96%;
周艳琼当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就议案 3,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定郊、黄勇、曾俊、吴芳、袁金涛表决同意,张黎未投票视为弃权;就议案 5-7,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定郊、黄勇、曾俊、吴芳、袁金涛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数投给每一位候选人,张黎未对任何一位候选人投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黄素欣律师、蒋婧婷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