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5 证券简称:电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于2021年5月20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2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161,5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编号:2021-025)。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披露本公告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2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1 02*****514 梁定郊
2 02*****572 黄勇
3 02*****425 吴芳
4 02*****327 袁金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平云广场B塔7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英
咨询电话:020-38205416
传真电话:020-38205668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