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 证券简称:指南针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拟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同一时点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二)投资品种
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公司可以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郑勇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单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类型、金额、期限、收益率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应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出现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财务总监郑勇行使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
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以适度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保障股东利益。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核查了公司最近一年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划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可以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