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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子科技: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4

矩子科技: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1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王建勋先生、 徐建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  占公司总股  通过矩子投资间接持  占公司总股
          的总数(股)  本的比例    有股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王建勋    11,680,640      4.49%        1,833,600          0.71%

 徐建宏    6,714,555      2.58%          916,800          0.35%

    注:股东王建勋先生为徐建宏先生的妻兄,故徐建宏先生、王建勋先生持 股数量合并计算,合计持股 5%以上。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建勋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190,000            1.61%

 徐建宏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1,000,000            0.38%

              合计                5,190,000            2.00%

    注:以上表格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

    王建勋先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徐建宏先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王建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
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
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
外。

  (2)徐建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2)本人/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股东王建勋先生、股东徐建宏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王建勋先生和徐建宏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王建勋先生和徐建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王建勋先生和徐建宏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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