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4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矩子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1,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55,479,402.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5,520,597.48元。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9SHA2025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9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视觉检测设备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矩子”)、苏州矩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矩度”)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矩浪”),实施地点相应由苏州矩子所在地苏州工业园区集贤街55
号、苏州矩度所在地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梅新路111号变更为苏州矩浪所在地苏州市
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路北、元六鸿远电子西;
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由矩子科技变更为苏州矩浪,实施地点为苏州矩浪所在地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
路北、元六鸿远电子西;
3、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以27,664.33万元募集资金分批对苏州
矩浪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4、同意子公司苏州矩浪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矩浪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
支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情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专户余额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产
1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512910276110801 能扩张建设项目 ¥20,000,000.00
有限公司上海
静安寺支行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
2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 512910276110508 ¥5,000,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况及截至2021年10月18日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矩子”)
甲方2: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矩浪”)
(以下统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甲、
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苏州矩浪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
用于以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专户余额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产
1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512910276110801 能扩张建设项目 ¥20,000,000.00
有限公司上海
静安寺支行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
2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 512910276110508 ¥5,000,000.00
中心建设项目
截止2021年10月18日,账户情况如下: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沈中华、朱萍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以随时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
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的,甲方与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矩浪、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