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监事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聂庆元女士、股东何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计划届满: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预披露了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诸暨元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王建勋先生、监事雷保家先生、监事聂庆元女士和股东徐建宏先生、何丽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计划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在上述减持计划中,雷保家先生、王建勋先生、徐建宏先生、诸暨元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已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聂庆元女士、股东何丽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聂庆元女士、何丽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聂庆元女士于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60,400 股,减持比例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1621%;何丽女士于2021年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8,000股,减持比例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2291%。
2、后续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2,452,482 股,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1,801,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为 160,651,482 股。(1)持有公司股份 3,658,92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4357%)。(2)持有公司股份 6,490,84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4.04%)的股东何丽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3112%)。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聂庆元女士、何丽女士减持计划均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聂庆元女士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 月 3 日 38.80 90,000 0.0560
集中竞价 2 月 4 日 41.78 140,000 0.0871
聂庆元 交易
2 月 22 日 43.80 5,000 0.0031
2 月 26 日 46.54 25,400 0.0158
合计 260,400 0.1621
注:表中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得出。
(2)何丽女士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何丽 集中竞价 2 月 2 日 37.19 368,000 0.2291
交易
合计 368,000 0.2291
注:表中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得出。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19,320 2.44 3,658,920 2.28
聂庆元 其中:无限售 979,830 0.61 719,430 0.45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2,939,490 1.83 2,939,490 1.83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858,840 4.27 6,490,840 4.04
何丽 其中:无限售 6,858,840 4.27 6,490,840 4.04
条件股份
其中:有限售 - - - -
条件股份
注: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得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聂庆元女士、何丽女士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聂庆元女士、何丽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庆元女士、何丽女士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4、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
股份方案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自
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聂庆元女士、何丽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与前述股份回购事项无关联性。
三、下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聂庆元女士和股东何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聂庆元 3,658,920 2.28%
何丽注2 6,490,840 4.04%
注 1: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得出。
注 2:股东何丽女士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徐晨明先生系夫妻关系,合计持股 5%以上。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且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大宗交易
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聂庆元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700,000 0.4357%
何丽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00,000 0.3112%
注: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得出。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聂庆元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