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164,658.8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5,557,041.25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55,704.13 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23,001,337.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8,565,266.60 元,减去报告期内派发的现金股利 20,000,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1,566,603.72 元。
结合公司发展与未来资金需求,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2,452,482 股扣除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回购
专户持有股份 361,300 股后的股本 162,091,1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23 元(含税),即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937,215.3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回购专户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 361,300 股,拟用于公
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本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该部分回购的股票未过户至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则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等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现金流需求、股东回报及长期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提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公司业绩成长的匹配性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