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8,583,117.42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51,000,000.00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 55,479,402.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95,520,597.48 元。信永中和会计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9SHA202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进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 :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 环评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建设 实施
号 批复 投资额 周期 主体
机器视觉检测设 苏州工业园 苏州
1 备产能扩张建设 苏园行审备[2018]83 号 区国土环保 13,738.47 13,738.47 2 年 矩子
项目 局
2 机器视觉检测设 苏园行审备[2018]83 号 002246200 7,887.73 7,887.73 3 年 苏州
备研发中心项目 号 矩子
营销网络及技术 国 家 代 码 :
3 支持中心建设项 2018-310112-39-03-003997 - 15,039.70 13,925.86 2 年 本公司
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 14,000.00 14,000.00 本公司
合计 50,665.90 49,552.06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SHA20276 号),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8,583,117.42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1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 78,877,300.00 8,583,117.42
中心项目
合计 78,877,300.00 8,583,117.4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
相关规定,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 78,877,300.00 8,583,117.42
中心项目
合计 78,877,300.00 8,583,117.42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
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583,117.42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SHA2027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具《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SHA20276 号)。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583,117.4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 8,583,117.42 元。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