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科技”)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姚娅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任真真女士、丁志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任真真女士、丁志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任真真女士、丁志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附件:
任真真女士简历
任真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
年 5 月就职于山东泰和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进出口”);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泰和进出口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泰和进
出口总经理,主要负责国际贸易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真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0,000 股(系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尚有限制性股票 350,000 股已授予但未归属,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真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志波先生简历
丁志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2016 年 5 月就职于泰和科技,历任人力资源经理、生产厂长;2020 年 9 月至今
任泰和科技安全总监,主要负责安全环保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志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