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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科技: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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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0 年度实
现净利润 195,192,454.89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05,888,823.52 元。根
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588,882.35 元,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79,991,766.4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03,413,448.32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4,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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