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19 年度实现
净利润 171,614,747.95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5,316,405.71 元。根据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531,640.57 元,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54,691,825.24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88,809,875.78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0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96,0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216,000,000 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