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力合科技”)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1元/股条件下,按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54.5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1%;按不高于 10,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09.09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8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0.82 元/股,调
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6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
司股份 4,94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最高成交价为 11.00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7.1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3,365,468.4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