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3 次、自律
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6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悦,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审查,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